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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新飞机购买及经营租赁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2-2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竞价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略)
1、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略)
1.2(略)/包号:CZ(略)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南航租赁((略)、SPV公司)计划开展2架737MAX飞机购买及后续对应的经营租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为保证前述项目顺利开展,拟聘请律师对项目的整个交易流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本次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合计45万元人民币(已含税,且含一次律所所在地以外的出差谈判(不超过3天,如需)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出差费用,并包含相关长途电话费、打印费、邮寄费等实际开支)。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该项目时间非常紧急,要求2024年2月底3月初需完成大部分合同起草、谈判、审核工作。
(略)本次法律服务采购需供应商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审查和确定交易结构,对交易对手、飞机、权属和抵押(如有)等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2)起草、审核和修订项目交易所需的各类文件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飞机购买/出售协议、经营租赁协议、PAA、PAAconsent、RefundLetter、nettingletter、机身质保协议和发动机质保协议、保险转让协议等,以及采购人:(略)
(3)根据采购人:(略)
(4)根据采购人:(略)
(5)协助准备、审核付款/交机先决条件文件,并协助进行飞机交付;
(6)协助收集、审查付款/交机后续文件;
(7)根据要求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8)代为在民航局办理该架飞机的权利登记;
(9)准备项目Bible;
(10)如承租人为南航股份,还应根据需要代表南航股份审核有关法律文件。
(略)数量、报价模式如下:
交易
类别
交易对手
飞机购买端报价(按2架飞机计算)
经营租赁端报价(包含与厂商的相关文件)(按2架飞机计算)
首架
每增一架
首架
每增一架
(略)
/
/
南航
/
/
注:上述划“/”的不用填写。
(略)报价要求如下:
(1)本次采购预算总价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含税),总价超过预算的无效。竞价人必须按照竞价文件格式二、格式三,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服务范围包含对项目的日常咨询与解答,不得另行计费;
(3)报价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4)(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略)向供应商支付法律服务费。鉴于本项目持续时间可能较长,(略)可根据第不同阶段的服务完成情况分阶段向供应商结算已完成服务的对应阶段的法律服务费用。
(略)本次采购按飞机架数2架全部费用报价的总和计算价格分并进行价格评审,最终确定总评分最高、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评审时响应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委员会仍需针对这一家或两家供应商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和评审报告,采购人:(略)
1.6服务地点:(略)
1.7(略)或采购人:(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且属于南航集团飞机类项目境内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入库律所。(注意: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类似的关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执业资格或营业许可的证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经办律师能以良好的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涉及英文版本,且需以熟练的英语协助采购人:(略)
2.3经办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飞机、发动机经营租赁的直租或售后回租交易、跨境飞机资产包代位(请注意:飞机经营性租赁(直租或售后回租,下同)交易法律服务经验为必备经验)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经验,具有与本竞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近几年(《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之后)完成的飞机、发动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直租或售后回租交易、飞机资产包代位的案例信息。(须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例如签署的过往服务合同或关于飞机、发动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直租或售后回租交易、飞机资产包代位项目的具体往来邮件等能具体证明办理过前述项目的证明文件,不得以简单单纯罗列清单的形式证明,请注意:飞机经营性租赁交易法律服务经验为必备经验,不具备此经验的为不合格供应商)。
2.4与采购人:(略)
2.5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与采购人:(略)
2.7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略)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略)
2.8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9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略)
3、竞价文件的获取:(略)
3.2竞价文件获取:(略)
详见https://(略).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7时30分,(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略)
5、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邮编:510403
联系人:(略)
EMAIL:(略)@csair.com
6、异议、(略)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略)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综合管理部】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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