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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朝阳区段)项目拆除设计机构选择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LHT-(略)-FW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对该项目出具拆除设计图、设计面积约26.7公顷(含临时用地25.3公顷)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证书。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JLHT-(略)-FW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LHT-(略)-FW;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约80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扣系数0.80;
采购需求:负责对该项目出具拆除设计图、设计面积约26.7公顷(含临时用地25.3公顷);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证书。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略)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略)(略).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外埠单位:(略)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设计负责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电子证书)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
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略)
四、磋商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略)》、《(略)》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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