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略):HTCL-ZB-241016
一、招标条件
(略)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略):HTCL-ZB-2410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代码:
(略)-
(略)),
(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单位: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项目地点:
(略)
2.3建设规模:1台12MW机组、1台18MW机组、2×130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略)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实施周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调试完成);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略)
(1)本工程设计范围:依据招标人:
(略)
(2)本工程采购范围:本工程属于改造项目,投标人负责采购机械设备、设备材料、电仪材料、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其他材料的采购。
(3)本工程施工范围:锅炉烟气新增氨法脱硫,增加SCR
(略)。原有除尘器更换布袋,要求脱硫项目建成后,排放的烟气指标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和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SO2≤35mg/Nm³、NOx≤50mg/Nm³、粉尘≤10mg/Nm³,生产现场整洁,无新增“三废”产生,有利于企业发展和环境改善。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略)设计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备锅炉烟气130吨以上氨法脱硫超低排放业绩6项。业绩证明提供内容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包含氨法脱硫超低排放技术内容的关键页和项目性能验收报告等,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略)施工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担任。
3.4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投标人须提供施工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社保记录,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略)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略)施工人员配备:除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配备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
(略))文件规定。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8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
(略).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略).cn/)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与招标人:
(略)
3.11资格审查方式:
(略)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略)上发布。
2.
(略)操作方法
2.
(略)前,
(略):
(略).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
(略)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
(略)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
(略)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2.3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
(略)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
(略)
2.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略)有关工作人员保密,
(略)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
(略)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略)网站右侧“
(略)”获取: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
电子邮件:
(略)@163.com
业务监督:
(略)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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