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计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的所产生的变更工程量项目的计价原则:参照《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据实结算,材料价按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遵
(略)价格,信息价没有的参
(略)场价价格调整,其中砂、石、商混按
(略)发布信息价调整。施工期间材料价与基准价相比涨跌不足5%的不做调整,涨跌超过5%的,仅调整超出5%风险范围部分的价差,调整至5%风险范围内即不再调整。2,本项目管沟清单开挖工程量包含工作面及放坡量,结算时按定额工程量计算。文件预览:答疑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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