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
(略),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公告》(第1号)要求,
(略)(州)医疗保障局(
(略),下同)组
(略)内医疗机构开展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主体
辖区内有使用人工关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自愿参加。
二、填报方式:
(略)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
(略)
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提
(略)(州)医疗保障局审核,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需保
(略)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时间安排: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时至3月7日17时;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2时。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将核查各医疗机构的报量情况,如有异常,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复核并书面说明。
三、其他事项
(略)采购主体用户名密码沿用原用户名密码。
(略)的,由市(州)
(略)新增。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做好相关医疗机构的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需求量填报工作。要做好需求量数据审核,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精准性。
(略)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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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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