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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发布日期:2024-02-27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2/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城乡一体化(略)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SGZ[2024]071-ZC041、三示财采[2024]2号)
项目所(略):河南省,三(略)(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三(略)城乡一体化(略)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1万元,招标人:(略)
城乡一体化(略)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
规(2020)5号)编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略)城乡一体化(略)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略)城乡一体化(略)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为具有独
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略)
3.2、响应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起)(新
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
月(2023年10月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或自
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7、(略)(http/(略).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
录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略)
中国”网站((略).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略)站:http:/(略).cn中国执行信息公
(略)查询截图)(略)((略).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略)
(略)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略)城乡一体化(略)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
已落实。采购人:(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SGZ[2024]071-ZC041、三示财采[2024]2号
3、项目概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
资规(2020)5号)编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预算金额:391000.00元;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程、地方技术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组的评审及验收;
8、工程地点:(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为具有独
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略)
3.2、响应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起(新
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
月(2023年10月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或自
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7、(略)(http/(略).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
录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略)
中国”网站((略).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略)站:http:/(略).en中国执行信息公
(略)查询截图)(略)((略).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略)
(略)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磋商文件)。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磋商文件获取:(略)
http:/(略).cn/),(略)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
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略).cn/fwzn/004003/(略)/2b5a3a5a-
f987-405c-993f-88f43e1d1ac3.html
办理CA证书:
(略).cn/fwzn/004003/(略)/a8fae6a0-baed-499b-bb50-
8ecc8828a2ca.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方式:(略)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略)(略)进行登陆
(网址为
http:/(略)),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
成,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
绝。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磋商文
件费用不再收取。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略)(略)上传的响应
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人承担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
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
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
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
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略)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
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响应单位:(略)
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3、本项目采购人:(略)
4、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
投标成功,(略)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变更说明:
变更内容:(一)磋商文件中“招标代理:(略)
(二)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公告以此公告为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三(略)公共
(略)网》上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项目,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为保
证您能投标成功,(略)网站业务办理指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略)城乡一体化(略)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人:(略)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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