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略)
和孚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项目-和孚镇重兆职工公寓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略):A
(略)(略)】的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页,第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
(略)”条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更正为第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
(略)”条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本函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函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略)人民政府
(略)
2024年1月12日
变更公告.pdf
(略)-
(略)-澄清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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