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
(略)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
(略)2024
(略)认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
驻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略)
二、时间
(略)认证审核开始时间为3月1日。我市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略)关闭时间为10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4年起,我省用人单位:
(略)
三、审核方式:
(略)
2024年,各用人单位:
(略)
来年审线下办理的用人单位:
(略)
线下办理地址:
(略)
《
(略)操作指南》可在“
(略)”自行下载。
四、相关要求
(一)登录“
(略)(略)”,查阅《
(略)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关于办理2024
(略)认证审核工作的函》,根据其具体要求,尽早完成2024
(略)认证申报。
(二)我会将在用人单位:
(略)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略)
咨询电话:
(略),
(略)
(略)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
(略)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关于办理2024
(略)认证工作的函(1).doc
(附件2)
(略)(略)认证申报表.doc
(附件3)
(略)认证项目(操作手册).doc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剑萍 |
电话:18156055077 |
微信:1815605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