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2023)京01破392号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3-04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3/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年11月15日,(略)《决定书》,指定(略)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略)的重整价值,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拟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略)概况
(一)生产资质
1.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片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药、非最终灭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9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项目:消毒剂;生产类别:液体消毒剂;有效期限:2023年5月23日至2027年5月22日。
(二)主要资产情况
(略)名下的主要资产为2宗土地使用权、1处房屋所有权、2辆机动车、若干商标等无形资产和其他机器设备等。
1.土地。地块1:M63地块,坐落于北京经济技术(略),土地使用期限为2002年8月1日至2052年7月31日,宗地面积为16,119.30平方米,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略)房屋建设在M63地块,已经取得房屋所有证,证载建筑面积共计14,058.15平方米,(略)北京丰台支行时,一并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
(略)的具体资产情况需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三)主要负债情况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24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422,611,235.65元,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略)税务局申报税款债权金额2,043,943.54元,(略)申报社保债权360,131.84元。
2.职工债权: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截至2023年11月15日,(略)存在欠付职工债权的情况,但是欠付金额仍在核实。
管理人特此提示,(略)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即存在最终确定的负债规模出现波动之可能。
二、招募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略)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略)
4.如果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预招募程序中与管理人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投资意向协议》所载投资条件)。
5.(略)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略)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6.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将书面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略)
2.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无特别说明的,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意向投资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如有)、投资意向、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经营业绩、投资资金金额等。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略)
(3)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保密承诺函(附件二)。
意向投资人须自行(略)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了解产业规划要求等相关情况。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产业、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3.报名方式:(略)
请意向投资人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如下邮箱:(略)
收件人:徐艳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二)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
1.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略)管理人
(略)(略)(略)
开户行:浙商银行北京国贸支行
缴纳完毕尽调保证金和提交保密承诺函后,(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基于尽职调查而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未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略)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四)遴选评审
1.(略)成功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则管理人将于北京一中院裁定破产重整后,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并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略)
2.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协议》,若本次预招募有不少于两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略)
3.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时,除非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明显优于已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否则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于《投资意向协议》签订后,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五)保证金的处理
1.清算程序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意向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本金。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参与正式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告知遴选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本金。
2.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如在重整程序中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附件二:保密承诺函.docx下载
附件一:投资意向书.docx下载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