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以下简称“
(略)”)获取:
(略)
一、
(略):GZH-ZB-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2,632,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
采购包2:1年,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街道办事
(略)内公办幼儿园及中小学保安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合同包2(
(略)及坡头街道办事
(略)内公办幼儿园及中小学保安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街道办事
(略)内公办幼儿园及中小学保安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
(略)
(2)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略)”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
(略)”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
(略)
(8)供应商须
(略)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略)外的供应商还须提供
(略)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
合同包2(
(略)及坡头街道办事
(略)内公办幼儿园及中小学保安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
(略)
(2)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略)”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
(略)”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
(略)
(8)供应商须
(略)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略)外的供应商还须提供
(略)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
三、获取:
(略)
途径:
(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
(略)
方式:
(略)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开标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略)(以下简称“
(略)”),登录方式:
(略)
(一)
(略)-服
(略)(略)操作指南,
(略)操作。在登录、
(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供应商库。
(二)
(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略)操作。
(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
(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
(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
(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
(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
(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服
(略)。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
(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略)
CA及签章服务:
(略)-服
(略)进行查询
(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
(略));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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