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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心区“两违清查”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1-12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功能及要求:一、项目名称:(略)
项目采购预算单价为20元/栋,最高限价:(略)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4·29”(略)文要求,我区将全面(略)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努力构建房屋建筑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技术规格:三、清查范围
清查并完善“(略)(略)”档案库中(略)现有房屋(数量暂估为44887栋)数据情况,对档案库中没有记录的房屋建筑进行采集和登记。
1.既有建筑
(1)基本情况:地址:(略)
(2)审批情况: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消防、市场主体登记、特种行业等全流程行政许可信息。
2.在建建筑
(1)基本情况: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略)
(2)审批情况: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划建设中行政许可信息。
四、清查重点
1.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9.存在第1至第8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市场主体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市场主体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服务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五、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略)城市(略)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进行全面两违清查,要求服务方提供不少于15人的专业清查人员并合理配置分组,通过合理分工和协作,保证清查工作精细化、高效率、全覆盖。
2.服务方须为清查工作人员配置必要的设备或装备,并对队伍进行规范化管理,人员行为不得有损政府形象,服务方人员有损害政府形象的,情况经核实的,采购人:(略)
3.服务方和其聘用的人员之间的任何纠纷与采购人:(略)
4.服务方应按照采购人:(略)
5.采购人:(略)
六、检查考核方式:(略)
1.采购人:(略)
2.新增两违建筑认定原则:一是现状和原始图片对比,新增加的;二是群众举报、采购人:(略)

六、验收标准: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由采购人:(略)
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略)
(1)付款人:(略)建设局
(2)付款方式:(略)
(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产生纠纷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略)
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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