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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谐家园物业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3-11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功能及要求: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和谐家园物业服务(2024年-2026年)。地处于(略)(略),建筑面积为105719.33㎡;住宅建筑面积97146.99㎡(其中住宅使用面积81867.19㎡),商铺建筑面积8572.34㎡。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监督成交人按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或合同协议约定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审查成交人年度管理计划,掌握其收支情况。对成交人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法律法规等规定由采购人:(略)
(二)成交人的权利和义务
1、成交人的权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住户的合法权益,获取:(略)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略)
2、成交人的义务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采购人:(略)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采购人:(略)
开展丰富多彩(略)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三)违约责任
(1)成交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采购人:(略)
(2)成交人工作人员一旦发生向采购人:(略)
(3)成交人违反本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住户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成交人已经收取的,住户有权要求成交人双倍返还。
(4)采购人:(略)
(5)以下情况成交人不承担责任: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②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住户,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③因非成交人责任出现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6)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略)
①物业服务质量情况,采购人:(略)
②成交人有故意隐瞒承租户动态信息(承租户死亡或转租房屋)或者参与房屋非法转租活动等行为。
③成交人管理不善,小区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三、、其他约定事项
1、成交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2、物业的承接验收
(1)成交人承接物业时,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3、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1)成交人应制定本物业(略)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成交人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采购人:(略)
(3)成交人可采取规劝、制止、上报职能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住户违(略)管理规约和物业(略)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4)成交人应及时向住户通报本物业(略)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接受采购人:(略)
(5)住户向成交人提出房屋维修时,成交人应及时上门核实情况,如果是应当由采购人:(略)
(6)采购人:(略)
(7)项目完成以后,成交人必须及时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设备设施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
4、成交人拟派工作人员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采购人:(略)
四、项目相关信息1、采购预算:720000.00元(服务期三年,24万元/年)
2、委托管理范围:小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等综合服务。
3、费用说明: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身情况和现场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预算中已包含物业人员工资、福利费用、防寒降温、加班费用、办公费用、通讯费用、车辆油耗及维修相关费用、公共设施零星维修费、劳动工具费用、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企业管理酬金及税金等一切(略)物业管理相关的所有费用。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略)
4、拟派人员数量、岗位配置要求(不少于22人):项目经理:(略)
二、相关标准:(五)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CJJ/T(略)(略)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2、GB(略)《城市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3、《(略)(略)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略)(略)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5、《(略)城市容貌规定》
6、《(略)市容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7、《(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8、《(略)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2)服务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及相关标准:(一)物业服务费
(略)住宅物业费标准按建筑面积×0.7元/月/㎡收取,商铺物业费标准按建筑面积×1.5元/月/㎡收取。
1、成交人向承租户直接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住宅按使用面积×0.6元/月/㎡收取,商铺按建筑面积×1.5元/月/㎡收取。
2、采购人:(略)
(略)住宅物业服务费是按使用面积收取,而使用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相差15279.8平方米;按住宅标准×0.6元/月/㎡收取,物业费少收110014.56元/年(15279.8*0.6*12)。
(略)是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向住户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价格标(略)场化同类型的商(略)相比住宅每平方米有0.1元价差,按0.7元/㎡收取,物业费少收116576.39元/年。
3、采购人:(略)
以上2、3项,由采购人:(略)
(二)服务内容
1、区域内的地面清扫保洁工作;
2、区域内的牛皮癣清除工作;
3、区域内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堆物(不包括建筑垃圾)的清除;
4、区域内的垃圾收集并运输至中转站;
5、区域内的花草树木丛中的垃圾清洁工作;
6、区域内的绿化维护工作;
7、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
8、数字化工作管理,数字化案卷按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并回复,无返工、超时,无重复案卷;
9、安全管理工作;
10、12345市民热线反馈的问题后及时处置到位,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11、完成住户满意度调查。
(三)服务标准
1、清扫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1)(略)、公共场所等一天一次,房屋共有部位、健身器材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场所灭虫、灭鼠。
(2)楼道、楼顶卫生清洁标准:楼道一日一扫;楼道窗户,三个月一抹。
(3)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
垃圾桶、定期清洗,保持完好,外观干净。
室外下水管道(明沟)及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发生堵塞及时疏通,防止污水冒漏,清理的脏物及时运送指定地点:(略)
2、绿化维护
每年至少两次修剪,根据不同季节、长势,合理安排修剪时间。
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绿化现状完好,对毁坏或枯死的绿化及时进行补种,绿化带内基本无杂草。
3、保安服务
(1)负责车辆及人员进出管控;负责安全保卫、秩序维护、门岗执勤、治安巡逻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
(2)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负责消防控制室和视频监控室等配套用房24小时值班;负责消防、用电、用水等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3)负责进出的车辆秩序维护、车位管理、车辆管理(略)内相关事故处理。
4、综合管理
成交人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需动用维修资金的项目由采购人:(略)
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是指:
(1)房屋共用部位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房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其他共用部位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道、(略)(略)(略)、照明、消防设施、保安保洁监控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井、盖、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注:灭火器药物更换费用由采购人:(略)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略))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略)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略)
1.1付款人:(略)
1.2付款方式:(略)
2、其他事项
2.1、首次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在采购人:(略)
2.2、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3、成交人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规定给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五险。
2.4、成交人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略)
2.5、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督查、周点评、月考核,对差错事故及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将根据合同及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3、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的费用及安全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5、采购人:(略)
6、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略)
7、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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