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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3-13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一、年检对象
2023年6月30日(略)民政局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主要是(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三、年检时限
自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各单位:(略)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直接登记的单位:(略)
(二)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1.按照“三年一审计”抽查原则,(略)为“1、4、7”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2.2022年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3.2022年度应参加而未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说明材料等。
填报说明:2022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五、年检方式:(略)
(一)年检方式:(略)
(略)上填报-(略)上初审-打印《工作报告书》-业务主管单位:(略)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信息。
参检单位:(略)
https://(略)?pwd=1234)
登录“(略)”后,选择左侧“年检信息”并选定对应的年检任务,点击“填写年检信息”,进行年检报告书填写。(提交前可多次填写、修改并保存,提交后不可再进行修改)
2.(略)上审查填报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对各单位:(略)
3.业务主管单位:(略)
参检单位:(略)
4.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办结年检。
参检单位:(略)
特别提醒: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六、年检结论
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二)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
2.未按要求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
3.不具备法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4.未遵守非营利活动准则,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5.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6.未开展业务活动的,不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活动的,包括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7.无固定住所或必要活动场所的;
8.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9.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
10.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
11.设立分支机构的;
12.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13.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14.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15.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16.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7.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或者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的;
18.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或未按期进行理事、监事换届,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负责人备案的;
19.业务主管单位:(略)
20.各级党政机关、各级党组织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形;
21.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22.负责人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超龄、超届任职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负责人备案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七、相关要求
(一)接受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1.年检工作报告书填报咨询:
电话:(略),联系人:(略)
邮箱:(略)
地址:(略)
2.(略)操作问题咨询:
电话:(略),联系人:(略)
  
(略)民政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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