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碧水蓝天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营业收入,现
(略)碧水蓝天对外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公寓共84套:4号楼23层、24层、25层、26层整层(每层21套)。
二、规划用途
盘活房产,推进闲置房产租赁工作,业态不限。
三、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四、租金标准
租金按照0.55元-0.8元/平方米/天标准执行。
五、租金收交办法
公开竞价结束后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及入驻押金按照租赁合同规定交纳,
(略)指定公户。
(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水电费、制冷费、供暖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交纳,
(略)指定公户。
六、承租条件及说明
1.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
2.房屋交付时,双方应当共同确认交接事实和租赁房屋的现状、布局,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等情况,并签署《验房表》。如果承租方未签署《验房表》擅自进场,出租方可向承租方发出书面交接通知,承租方在通知期限内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租赁房屋已交付,承租方认可《验房表》所列房屋状态。
3.承租方对于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于房屋交接当场提出异议并书面记录,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租赁房屋内的易损易耗品(如灯具、门、窗、开关、插座、门窗锁具、窗帘等)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自费修理。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对房屋的修缮、管理行为;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出租方。承租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损坏的维护修理和费用。承租方对房屋实施装饰装修或添附部分设施设备、物品的维护、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负责自身人员、财产安全,在所租赁房屋内因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雇员、客户、访客等)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包括失火、失盗、水淹等)及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负。如同时因承租方原因给出租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时,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如确因增加设备、设施而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应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若承租方需要在电梯前室、走廊及室内墙壁上张贴、悬挂任何物品,应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恢复初始状态。
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
(略)
7.如承租方不再续租,应于前一租期到期前15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视为承租方确认续租,续租日后承租方须按时支付年租金。
七、招租方式:
(略)
本公告长期有效。项目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后,出租方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转为正式挂牌项目交易。
投资者如有合作意向,
(略)办理登记手续。
八、联系方式:
(略)
咨询报名电话:
(略)王经理:
(略)
咨询时间:8:30-17:30
(略)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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