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A地块场平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NH)WZ0029
项目名称:
(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3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清表是否包含砍树的费用,砍伐的树木是否由我方自行处理?
答:清表包含树兜处理,不含砍树的费用,砍树招标人:
(略)
2、问:拆除的建筑垃圾和土方是否由我自行处理?
答:建筑垃圾和土方由中标单位:
(略)
3、问:请问基准清单价B是指所有单位:
(略)
答:基准清单价B是有效投标单位:
(略)
4、问: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可调整是土建施工范围是否包含钢筋?
答:包含钢筋。
5、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完成至少1项2400万元的场平或土石方业绩,若我司承接同一项目的场平工程及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仅体现主体工程,是否可用其做为场平业绩的证明资料?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以是场地平整施工或土石方(可包含挡土墙)施工的专项工程,也可以是总承包(含EPC总承包)合同中的分项工程。如果是分项工程的,分项工程的规模及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招标文件要求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项目特征等业绩要求的,须另提供业主证明或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6、问:招标公告
(略)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2)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今),须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场地平整施工或土石方(可包含挡土墙)施工项目业绩,如业绩为
(略)政、房建、公路或其他项目,但是包含地平整施工或土石方(可包含挡土墙)施工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以是场地平整施工或土石方(可包含挡土墙)施工的专项工程,也可以是总承包(含EPC总承包)合同中的分项工程。如果是分项工程的,分项工程的规模及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招标文件要求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项目特征等业绩要求的,须另提供业主证明或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无
10.16投标单位:
(略)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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