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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金川社区、西坝社区、枣园村)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2-04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和《(略)人民政府征
收土地预公告》,结合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现将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略)办事处金川社
区、西(略)、枣园村。地块一:东临东盛澜悦湾,南临
(略),西临储备地,北临东盛澜悦湾;地块二:东临十
天高速,南临金(略)集体储备地,西临安康文物文化广
电局,北临金(略)集体储备地;地块三、四、五:东、
南、西临宝业集团,北临泸康酒业集团;地块六:东临金
(略)11栋,南临西关小学,西、北临居民住宅;地块
七:东临居民住宅,南临金州(略)20栋,西临金州城北
二区21栋,北临居民住宅(具体面积和四址界限详见附
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略)
城市建设用地需要。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8827公
顷,其中农用地2.7759公顷(水田1.0929公顷、水浇地
0.7404公顷、旱地0.2358公顷、园地/公顷、林地0.6123
公顷、其他农用地0.0945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
用地0.1068公顷。各村组征收地类和面积情况如下:
地类、面积

(略)
面积
农用地
(办
村组
(公顷)
建设
未利
)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园地
其他农
林地
用地
用地
用地
1
(略)
2.0103
1.0929
0.2355
0.4806
0.0945
0.1068
新城
2
西(略)
0.7404
0.7404

3
枣园村
0.1320
0.0003
0.1317
扫描全能王创建
三、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略)人民政府
(略)城市征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有关问题
的通知》(安政发〔2021〕2号)和(略)人民政府《关
于公(略)征收农(略)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发
[2021〕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地块均在
(略)政府公(略)片综合地价的一级(略)内,即土地
补偿标准为:耕地(略)/亩、种植园用地(略)/
亩、林地(略)/亩、未利用地(略)/亩;青苗给予一
次性补偿,标准为:水田上青苗(略)/亩、旱地上青苗
(略)/亩。
四、补偿方式:(略)
征收土地采取货币方式:(略)
所有权人作为补偿对象,(略)将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至新城街道办事处,由新城街道办
事处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负责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支付方式:(略)
五、社会保障
被征地村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按照(略)人民政府
办公室发布的《(略)城区被征地农民
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16〕1
(略))文件规定执行。
六、补偿登记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略)土地统征整治中
心会同新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合法、有效
权属证明材料到新城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
八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发
布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自然资源局提
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告
(略)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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