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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发布日期:2024-03-19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关于晶澳配套设施((略)、瑞虎大街(东段)、(略)(略)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内蒙古(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对晶澳配套设施((略)、瑞虎大街(东段)、(略)(略)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内容:(1)(略)(略)段,长1155.32米,红线宽度为30米,(略)面15米。
(2)瑞虎大街(东段),(略)段,长891.28米,红线宽度为40米,(略)面28米,道路南北两侧防护绿带宽30米。
(3)(略)(略)段,长1001.68米,红线宽度为24米,(略)面16米。
3.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1856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4.建设工期:建设期限从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略)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略)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公示单位:(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单位:(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
2024年3月13日
关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装备制造产业园白家坡(略)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内蒙古(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装备制造产业园白家坡(略)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内容:(略)(略)段,长465.11米:红线宽度为24米((略)面15米,非机动车道及隔离带9米),道路南北两侧防护绿带宽15米。
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550.6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4.建设工期:建设期限从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略)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略)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公示单位:(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单位:(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
2024年3月13日
关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内蒙古(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内容:(略)段,长537.46米红线宽度为9米,(略)面,道路西侧防护绿带宽4米。
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437.5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4.建设工期:建设期限从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略)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略)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公示单位:(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邮箱:(略)
单位:(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
2024年3月13日
(略)金龙(鄂尔多斯)新能源重卡总部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内蒙古(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略)金龙(鄂尔多斯)新能源重卡总部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略)
2.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17558.13平方米,主要建设消防水池及泵房2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4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80平方米,换热站房90平方米,及绿化、硬化、管网等工程。
3.建设地址:(略)
4.总投资以及筹措方式:(略)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略)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略)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公示单位:(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单位:(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略)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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