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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视频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2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根据(略)司法局工作需要,现对(略)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视频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略)
一、采购单位:(略)
(略)(略)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略)
(略)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三、项目控制价
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税价)包干。项目价格已经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四、项目期限
根据(略)司法局要求开展拍摄制作,须在4月20日前(暂定)制作完成宣传视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项目需求
根据(略)司法局要求及提供的素材,拍摄(略)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视频,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剪辑、配音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宣传视频成品。
(一)视频要求
1.视频时长:5-8分钟;
2.高清视频制式:1920*1080PAL;
3.高清输出格式:MP4格式,逐行场序,比特率不低于25Mbps。
(二)服务要求
1.提供专业摄影、摄像师到(略)拍摄宣传视频素材;
2.提供视频字幕、配音、视频背景音乐等相关素材;
3.根据视频效果需要,如需演员出镜,由中标单位:(略)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服务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视频拍摄方案、视频拍摄构思、拍摄团队、视频制作团队等。
2.中标单位:(略)
3.中标单位:(略)
4.本项目所产生的宣传片、宣传视频等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略)司法局所有。
七、投标单位:(略)
(一)参与投标的单位:(略)
(二)参与投标的单位:(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定标方式:(略)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折扣低于最高限价的60%,报价单位:(略)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方案体现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三)如出现三家及以上报价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组织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
(四)如出现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的,(略)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报价要求
(一)请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内应密封并提交项目名称:(略)
(三)递交方式:(略)
附件:(略)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视频制作项目评分标准
(略)(略)司法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略)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评分标准
评标项目
评分要求
价格评分
(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服务评分
(70分)
1、拍摄设备:专业全高清摄像机、高清变焦广角镜、
大三元镜头、定焦镜头、稳定器、双色温采访灯三盏、灯光附件、摄影附件等(10分);
2、拍摄团队:团队人员、工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或技能证书(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复印件得2分,最高得10分);
3、前期策划:导演、摄像师、摄像助理、灯光助理、场记、文案等(20分);
4、后期剪辑包装:成片剪辑、图片包装、字幕包装、调色等(30分)。
业绩评分
(20分)
1、2019年以来,具有同类合同项目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有效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承接过同类项目视频成品,视频效果较好的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统一将视频刻录到光盘或U盘随投标材料一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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