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
(略))文件,征收
(略)枣后坪村集体土地0.1298公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
(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2023年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四至界限
征收土地位于枣林坪镇枣后坪村,征收土地面积共计0.1298公顷,四至界限以《
(略)2023年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所属图表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略)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
(略))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安置方式:
(略)
特此通告
(略)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网站编辑】李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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