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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源潭洲头村“大沙岗”(土名)地块土石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3-22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3/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我公司受委托方委托,对以下标的物:(略)源潭洲头村“大沙岗”(土名)地块土石方开挖、(略)络竞价公开出售[竞价(2024)13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络竞价出售信息
(一)标的物具体信息:
金额单位:(略)
标的物
概况
竞价底价
竞价保证金
备注
(略)源潭洲头村“大沙岗”(土名)地块土石方开挖、清运和处置权
1.标的物权(略)人民政府所有,授权由(略)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乐平管理所(以下简称:委托方1)、(略)源潭村洲头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方2)共同作为委托方;标的物位(略)源潭洲头村“大沙岗”(土名)地块范围内(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2.标的物的土石方处置涉及(略)域约为90459.5㎡,理论开挖土石方量约为242518.7m³。
3.标的物处置作业范围内涉及树木、高压线、电杆及尚未迁移的坟墓等。
3,877,556.10
500,000.00
1.标的物处置作业内容包括地块地上苗木的砍伐回收,土石方开挖、清运及处置,开挖后场地的整平、耕地恢复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涉及标的物委托方开展前期测量、评估等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合共人民币7,000.00元须由成交人承担。
(二)基本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
(三)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企业、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竞价。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请各竞价意向人于2024年4月1日9:(略)门口集中,(略)统一组织到标的物现场查看标的物。
(六)出售方式:(略)
二、网络竞价出售要求
(一)标的物出售要求:
1.标的物的土石方储量、质量等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若土石方实际数量与出售数量有偏差,不多退少补,以公告出售数量计价;标的物的概况信息仅作参考,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价意向人须在本公告指定的标的物展示时间到达标的物存放地现场亲自查看标的物,并自行评估标的物的价值;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无论是否有实地查看标的物,都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自负。
2.标的物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3个自然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并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委托方1支付第一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0元及完成项目合同的签订,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月内向委托方1支付第二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0元,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个月内向委托方1支付第三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共人民币1,350,000.00元。若成交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委托方1有权勒令停工,且项目施工期限不予顺延,待支付完当期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期限自委托方1发出《启动作业通知》(详见附件2)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前完成标的物土石方的开挖、清运、土地平整以及耕地恢复等全部作业工作。若成交人逾期完成的,须按每个自然日人民币50,000.00元的标准计算成交人超期处罚,超期处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逾期超过10个自然日的,则视其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的土石方处置权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委托方1重新进行测量剩余土石方体积并书面告知成交人后有权再行处置。若超期延误是因为台风、强降雨等天气原因导致需暂缓室外作业的(具体以住建部门公开的停工通知为准)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误的,项目应予以相应顺延,委托方不追究超期违约责任。
3.标的物处置(略)域范围内有树木,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自行砍伐回收树木。
4.标的物土石方开挖的范围、标高、边坡以及土地平整,(略)图纸平面标高设计要求施工(详见附件1),并承担土石方夹杂树桩、树根或其它杂质的风险。经资质单位:(略)
5.成交人负责对开挖后场地进行整平、耕地恢复工作,且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434号)以及《(略)2023年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土石方作业完成后,土地状态须恢复为符合国土变更调查认定耕地标准要求的耕地,最(略)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验收文件作为耕地恢复任务完成的依据(如需了解上述文件内容,可自行向委托方1申请查阅)。成交人并须按委托方要求对场地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毕后方可退场。
6.成交人须按国家及地方的要求规范作业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办理相关手续的原因向委托方申请延期;若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需委托方协助出具相关说明材料的,委托方予以协助;若因成交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委托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已缴交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7.成交人在施工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城管、交通等部门关于土石方离场运输的措施要求和相关规定,按规处置土石方。作业全过程(作业前、作业中、完成后)必须符合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及行业现行标准,保证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扬尘和环保治理符合标准要求;须协调处理施工作业场地周围地形关系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若违反上述要求及由此引起而受到法律或者经济处罚,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委托方有权扣减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成交人在对土石方外运过程中,(略)的,须与企业或相关村集体自行协商,若外运过程中与相关权利方产生纠纷的,由成交人自行妥善解决,与委托方无关。在施工作业期间由成交人负责(略)的安全,若因施工作业引发的各方损失以及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9.成交人在对土石方外运过程中,(略)的,(略)进行维护,并在项目完成后负责清理外运。
10.成交人享有标的物土石方的处置权,但不得在本项目范围(约90459.5㎡)内搭建碎石生产线或石料加工场等;标的物土石方需临时堆放的,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堆放场必须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另外,成交人在标的物处置过程中,因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负责。
11.标的物成交后,项目土石方(略)域内尚未迁移的坟墓成交人须自行与当地村委沟通处置;区域内高压线、电杆的迁移或保留方案成交人须自行与电力部门沟通处置。
12.成交人须承担委托方1对标的物开展前期测量、评估等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合共人民币7,000.00元,其中:土地测绘费人民币5,000.00元、土石方资产评估费人民币2,000.00元,该费用须在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
13.若成交人逾期签订项目合同或签订项目合同后放弃履行合同,委托方1有权将该标的物再行出售,原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委托方1有权没收原成交人缴交标的物项目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交款项,并追究成交人的一切赔偿责任。
14.标的物成交后,委托方均不负责开具成交发票,可开具相关的成交款项收据或成交款项证明。
15.其他相关要求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详见附件3)。
(二)(略)营业大厅填报《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略)(略)(略))网络竞价实施规则》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略)
(三)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四)(略)(略)(网址:https://(略)(略)络用自备电脑终端按签收的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五)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略)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略)无息退回。
三、费用
(一)竞价服务费: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按标的物成交总额的5%(略)支付竞价服务费。
(二)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前期费用: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含竞价服务费);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支付委托方1开展前期测量、评估等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合共人民币7,000.00元(其中:土地测绘费人民币5,000.00元、土石方资产评估费人民币2,000.00元);另外,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委托方1支付第一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0元及完成项目合同的签订,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月内向委托方1支付第二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0元,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个月内向委托方1支付第三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共人民币1,350,000.00元。
四、报名方式:(略)
(一)报名方式:(略)
(二)报名地点:(略)
(三)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略)(公司地址:(略)
附件:1.乐平镇源潭洲头村“大沙岗”(土方计算)范围图
2.启动作业通知(样式)
3.项目合同(样式)
4.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
扫描二维码获取:(略)
(略)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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