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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医医院关于医用气体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略)上报名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ZC-320500-SZWK-G(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92万元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包括医用氧瓶、食品级二氧化碳、高纯氮、高纯氩、液氮、医用液氧。
(2)验收标准:符合最新的《中国药典》和最新的医用氧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
(1)送货要求:按订货要求进行送货,并在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场地,不得以送货数量的多少、距离远近等拖延送货。
(2)采购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后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略)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略)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略)”―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略)”―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
(3)依法获取:(略)
(4)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略)
(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
(6)(略)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略)(略)(略)
(略)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略)
3、售价:无
4、(略)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略)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30
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30
3、开标地点:(略)
4、请供应商按照《(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略)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略)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略)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略)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略)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略))等相关规定执行。
2、(略)站上发布:(略)(略)
4、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略)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5、(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略)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前台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5
(略)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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