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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开自然资公告〔2024〕-03号)(20240328141000)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开自然资公告(2024)-03号
根据(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略)
地块
位置
面积
(㎡)
出让
年限
用途
建筑
容积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建筑
面积
(㎡)
拍卖起拍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KY2023P22号
(略)南侧
975.71
50年
公用设施用地
≤2.0
≤40%
≤15M
≤1951.42(计容建筑面积)
40.1993
0.97571
8.0399
二、竞买人范围
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人只可单独竞买,不可以联合竞买。
三、报名方式:(略)
(一)报名方式:(略)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略)线上进行,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略)(略)“CA办理”版块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略)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相关事项提示:
1.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B区7号窗口,24小时客服热线:(略)
2.(略)上报名前,(略)(略).cn/#/homePage,选择红河州)点击进入投标方界面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数字证书能正常登录。
3.网上竞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4.技术支持:(略),服务热线:(略)
四、保证金缴纳事宜
(一)缴纳竞买保证金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五、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4年4月17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略)
时间:2024年4月18日15:00;
(略)址:(略)(略).cn/#/homePage,选择红河州)。
七、竞买人须提交资料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法人单位:(略)
(二)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6.诚信承诺书。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7.诚信承诺书。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6.诚信承诺书。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竞买人须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略)
八、确定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报价须等于或者高于拍卖出让设定的底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竞得拍卖出让的宗地后,在与拍卖出让组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日内,须缴纳土地出让交易成交总价款20%的定金(原竞买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但须补缴差额部分价款),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但须在缴纳本宗土地80%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后依申请转抵,或全额缴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后申请核退定金。
2.土地竞得人须在2024年4月24日当日,持《成交确认书》到(略)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土地竞得人所缴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于2024年5月23日之前缴纳50%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含已缴纳的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0%的定金),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剩余应缴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竞得人须于2024年6月22日之前付清,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
4.其他未尽事项和要求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办理。
十、拍卖出让地块竞买报名咨询地点:(略)
(略)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交易服务科;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款户名及开户银行
户名:(略)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略)红河开远支行;
(略)(略)(略)
十二、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
十三、办理申请报名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无法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报名手续的,拍卖出让组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名手续。
十四、(略)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略)场网、(略)(略)(略)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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