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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及研发费用辅助账(含相关立项结题)询比单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及研发费用辅助账(含相关立项结题)询比单采购公告查看原文
招标
广东省|(略)|(略)
设备采购/设备安装
设备项目
招标单位:(略)
(略)
发布时间:
7小时前
投标截止:
(略)
联系方式:(略)
共1条收起
潘彩云(略)
正文内容
1.采购条件
本次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及研发费用辅助账(含相关立项结题)项目采购,(略),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略)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报告,能够降低税务局抽查的风险,争取到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被税务抽查的概率,可以及时发现企业财务人员因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偏差和财务处理中的错误,及时采取恰当的方法弥补,避免税务补税和罚款的风险。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三条第六款第4项规定: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三条第1款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2.3项目地点:(略)
2.4采购范围:1.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2.2023年研发费用辅助账(含相关立项结题)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略)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略)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略)
(略)响应人2020年1月以来具有以上业绩2次以上报告出具成功案列。(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略)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信誉要求
(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相关信(略)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略)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略)
(略)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略)”网站((略).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略).cn/cr/list)查询
(略)(略)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略)”网站((略).jhtml)【(略)】【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4.询比文件的获取:(略)
4.1(略)(略))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略)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略)(略)→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4日10: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略)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名材料格式)。
4.4报名方式:(略)
(略)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略)
(略)(略)报名:(略)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略)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略),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6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4.7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报价方法:(略)上报价。
5.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4日08:00时(北京时间)。
5.3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
5.4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4年4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略)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略)
6.2(略)内询比单格式报价。
6.3若分项报价明显(略)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4成交标准:
(略)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略)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略)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略)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略)
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略)
4.签订合同
9.付款方式:(略)
1.买方根据自身需求确定服务内容、数量,据实结算付款。买卖双方均已充分考虑价格波动,不因价格波动提出调整合同单价。
2.付款方式:(略)
3.期限:根据服务协议按规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10.询比地点:(略)
广东(略)
11.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采购人:(略)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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