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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3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各有关单位:(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4号)的工作安排,(略)(以下简称“(略)”)现将经公示流程后的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以下简称“替硝唑集采项目药品”)在“新交易采购”(略)采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
截止至3月31日17:00,经公示流程后企业确认且无异议或相关申投诉已获处理,(略)要求的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建立
(略)的药品,(略)“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药品供货的配送企业,重新建立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价格联动
(略)的替硝唑集采项目药品,(略)(中标)(略)主动申报。(略)将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
四、信用管理
(略)将加强对替硝唑集采项目药品的采购日常监测和履约管理,对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异常等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企业不接受公示价格或(略)要求的((略)公示备注信息)相关产品,(略)(略)
(二)(略)要求的非中选药品,(略)(略)
(三)(略)价格高于同品种同组最高中选价格1.5倍或最高入围价格的非中选产品,将纳入(略)挂网,予以警示。
(四)(略)(略)(略)处理。(略)
(五)(略)要求的产品,(略)挂网价格申报。
咨询电话:(略)(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替(略)信息((略)).pdf

(略)
(略)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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