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高速—上海东方金融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CMBS)专项法律服务(二次)采购的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4月1日完成,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排名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响应人
北京大成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
二、文件否决情况
(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资格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4日
响应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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