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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联合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4-02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关于举行《(略)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联合公告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质量并做到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规定》《(略)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拟联合就《(略)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略)
一、听证事项
围绕《(略)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址:(略)
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
地址:(略)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人员名额
(一)村民共2人;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4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3人;
(四)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人;
(五)村(居)民委员会2人;
(六)园区(镇街)有关部门2人。
四、听证旁听人类别及人员名额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自由报名参与旁听,名额为3人。
五、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听证参加人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听证参加人应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及听证旁听人的姓名及工作单位:(略)
六、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条例》的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和听证旁听人应依时出席听证会,并遵守听证会的会场秩序,不得做出大声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应做到有序、理性、用语礼貌。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略)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作为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的,或自愿作为听证旁听人参与旁听的,应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并发(略)建设局邮箱:(略)
(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7:30。
八、产生方式:(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员的代表性,确定听证参加人及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略)(https://(略).cn/)”和(略)(略)(略).cn/)进行公示。
九、其它注意事项
(一)持同类别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抽签方式:(略)
(二)若存在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的;或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在会上对主持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核实处理的;或其他导致听证会无法正常举行的情形,我局可以决定延期听证,并通知听证参加人等相关人员。
(三)听证会咨询电话:(略)9。
附件:《(略)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docx
(略)建设局(略)司法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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