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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青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松山湖场所的一批机器设备、资产设备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4-02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0日10时至2024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标的物名称:(略)
(略)松山湖场所的一批机器设备、资产设备
所有权人
(略)
评估价
(略)
起拍价
95736.3元
保证金
19147.26元
增价幅度
(略)及其倍数
其他说明
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者负担
(一)标的物:本标的属于破产财产,(略)((略))松山湖场所拥有的一批机器设备、资产设备,现存放(略),标的物评估价值及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书【国策评字ZDG[2023]110001BA4】,但上述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不详。
(三)标的物交付与费用负担:标的物交付、搬运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注: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预约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0时,联系人:(略)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而不论是否已实地看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一)本公告亦为通知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自然人参加竞买提供身份证,单位:(略)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购买的,管理人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略)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略):(2023)粤1971破17号;款项性质:拍卖款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略)的破产财产。
户名:(略)管理人;
(略)(略)7169;
开户行:(略)恒兆支行。
特别提醒:除成交价款外,(略)的相关规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略)《用户竞买服务协议》。
七、移交与搬迁
(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略)
(二)税费承担
本次拍卖为净值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的一切税、费。拍卖和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其教育附加附加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恢复和测量费等相关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根据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因处置破产企业财产的行为所新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滞纳金均需进行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关税费。拍卖成交后,(略)名义进行税费申报,买受人需承担全额税费缴纳,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拒绝支付上述税费或向管理人、(略)、上拍机构索偿,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该项成本。
买受人在依法缴纳以上税、费前,管理人有权延期交付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三)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所应承担的税费之日(含当日),视为管理人已将标的物移交予买受人。自该日起,拍卖标的物的所有者权益由买受人享有,毁损、灭失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亦由买受人承担。
(四)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所应承担的税费及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须在七日内将全部拍卖标的物搬离原存放场地,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需拆卸、运输设备的,应与房屋所有权人沟通,安排专业人士负责拆卸、运输。如搬运拍卖标的物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受损的,买受人应自行赔偿房屋所有权人。买受人须负责清理场地垃圾,并承担垃圾清运费。
(五)搬迁期间,买受人自行承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责任,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故或消防安全事故的,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至搬运完毕全部拍卖标的物期间,买受人须自行负责看管标的物,亦须确保在同一场地内不属于拍卖标的物范围内的其它财产的安全,不得盗窃、损坏拍卖标的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否则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买受人必须确保在本公告限定期限内搬运完毕全部拍卖标的物。如逾期未将拍卖标的物搬离或未全部搬离原存放场地的,买受人须自行与场地所有权人协商承担逾期期间的场地的占有使用费,如发生纠纷与管理人无关,买受人须自行处理。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管理人可提供给买受人的文件仅限于(2023)粤197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2023)粤1971破17号决定书复印件各一份。本次拍卖(略)第一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司法文书。如涉及需办理有关过户或备案手续的,由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一个月内径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有关的税、费,因故无法过户或备案或因迟延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八、风险提示
(一)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明细和评估价格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实际具体数目、状况与评估报告记载的情况会有所出入,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可能存在缺损,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名称:(略)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略)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略)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略)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五)(略)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竞拍人竞买成功后,竞拍人支付的拍卖款,(略)和管理人不开具任何发票。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十、(略)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略),联系地址:(略)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纪检电话:(略)0
(略)第一人民法院咨询电话(仅限于咨询、反映管理人拍卖工作情况,具体拍卖问题请联系管理人):(略)4。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此公告在“(略)”上发布,网址:https://(略).html。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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