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佛山市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拍卖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1年4月27日,(略)】,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4年4月3日,(略)重整投资人。
(略)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将于2024年4月18日10时至2024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网址:https://(略).html)以公开竞价方式:(略)
一、拍卖标的
(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重整投资人资格。
本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略)重整投资人,在(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及付清拍卖成交尾款后,(略)重整投资权益,(略)名义持有本公告第九条第(一)款对应的财产。
拍卖标的起拍价3.06亿元(人民币,下同),保证金:4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一)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管理人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人:(略)
(二)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4月11日下午3点整(需提前一天发送短信至(略)进行预约登记)。
(三)集中看样地点:(略)
(四)公告期内,意向竞买人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可到管理人处(地址:(略)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方式:(略)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五、保证金缴纳
第一次出价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略)管理人;开户行:(略)佛山分行营业部;账号:(略)】;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及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支付重整投资款
1.首笔重整投资款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50%将首笔重整投资款(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首笔重整投资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略)管理人;开户行:(略)佛山分行营业部;账号:(略)】。逾期支付或不支付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略)财产。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价损失、(略)债务。若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价损失,悔拍人应当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继续追索。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价。
2.重整投资尾款
买受人应在(略)(略)】。逾期支付或不支付的视为违约,首笔重整投资款(含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略)财产。
竞买人应审慎考虑,一旦做出竞买决策即视为已知悉及接受相关风险。
七、关于取得重整投资权益
竞价成交后,(略)唯一合法重整投资人,竞价成交价为最低重整投资金额。
买受人支付首笔重整投资款后,管理人依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表决。(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买受人依法付清全部重整投资款后,(略)重整投资权益。
如非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重整失败(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略)法院裁定批准的),(略)破产,(略)退还首笔重整投资款,(略)或管理人主张任何权益。
八、移交及过户
买受人支付首笔重整投资款后7天内,管理人按现状向其移交项目进行前期准备,但重整投资人不得进场复工。
买受人应在(略))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管理人按现状向其移交项目及15笔账面应收债权资料等。
买受人付清全部重整投资款后40天内,(略)现有相关建筑工程等资料,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
(略)100%股权过户手续由重整投资人负责办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股权过户需要的前提条件和手续,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如申请法院协助执行等),但对股权是否能够办理过户及手续办理完结时限不作承诺。
九、买受人权利义务
(一)(略)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范围(对应的财产)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重整投资款后,(略)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范围(对应的财产)如下:
1.(略)架空层1,712.08㎡)】;
2.15笔账面应收债权。
除上述财产外的银行存款、(略)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范围,该部分财产将由管理人依法追收,按重整计划规定分配。
(二)买受人的义务
1.执行重整计划
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规定。经(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买受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略)重整计划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2.完成续建及竣工验收手续,交付128套公寓,承担相关风险
(1)荷城新天地广场项目1(略)地下室负三层至地上六层仅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及部分幕墙、消防安装工程,2号、3(略)(8-16层)仅完成主体结构及外墙工程,幕墙仅完成框架、未安装玻璃。(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买受人应当积极在三个月内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复工复建手续并取得复工、复建批复文件(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相应顺延),并在取得批复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将项目施工至达到具备竣工验收的要求,向政府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2)关于属购买人所有的128套公寓,买受人应在竣工验收备案、符合交付条件后60日内按毛坯状态向购买人交付,买受人应在符合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条件后60日内协助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
若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交付128套公寓的,买受人应自逾期未申报竣工验收及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期限之日,或符合条件后逾期未交付、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之日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向128套公寓的购买人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3)(略)签备案的8套公寓、已认购但未签订购房合同的84套公寓,(略)破产财产,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下相关风险:
①买受人自行处理相关争议及诉讼等纠纷,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②关于认定为普通债权的购房款债权,管理人依法处理,买受人依法承担相关风险。
3.承担相关风险
(1)(略)名义持有荷城新天地广场项目的599套房产及498个车位【总建筑面积112,669.78㎡(含2、3座架空层1,712.08㎡)】、15笔账面应收债权。具体以现状为准。
(2)荷城新天地广场项目已停工多年,(略)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并未接管到全部工程材料。因此,买受人需自行核实项目取得土地、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预售等情况,承担相应一切风险及费用。
(3)对项目复工所需材料、流程、费用等,重整投资人需自行与规划、住建、消防、(略)此前委托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略)
(4)项目2、3座251套预售房产(建筑面积:16,385.74㎡)的《广东(略)】已失效。买受人需自行重新办理相关预(销)售许可手续。
(5)项目至今未竣工验收,(略)可能需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略)名下不动产涉及抵押及法院查封。买受人付清重整投资款后,管理人协助申请解押、解封。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办理等相关风险。
(7)(略)施工项目邻近房屋墙体有不同程度开裂情况,但管理人接管后至今无人主张该部分权益(是否由项目导致及具体涉及户数及影响程度不明确)。买受人可能承担相关责任风险。
4.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1)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投资产生的一切税、费、滞纳金。
(2)(略)因生产经营等行为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附加税等),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5.承担股权过户的风险
(略)100%股权已被质押、冻结。买受人付清重整投资款后,(略)100%股权过户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股权过户相关风险。
6.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据此,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相应法律责任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7.自行处理新产生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略)新产生的诉讼及仲裁案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略)财务资料、工商年检、纳税申报等问题导致的后续工商、税务、经营等风险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略)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略)
十、特别说明
关于拍卖标的起拍价3.06亿元及最终成交价的性质:(略)提供的最低重整投资资金(偿债资金),用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清偿的债务清偿款项,并非股权交易对价;(略)已严重资不抵债,股权价值为零,(略)10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未付清全部重整投资款前,(略)重整投资权益,(略)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买受人逾期支付任一笔重整投资款,视为其违约,管理人有权没收其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竞买保证金、已支付的重整投资款等)。
十二、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
(二)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商务、不动产、车管所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不能及延迟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交易双方所需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或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略)络竞价所涉标的,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略)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略)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管理人、(略)对此次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本次竞买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自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及对应资产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三、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略)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略)已就前述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律所注册地址:(略)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