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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保山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云南 - 保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ZYZB-2024BS-17)
项目所(略):云南省,(略)(略)
一、招标条件
(略)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505万元,(略)卫生院。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法定要求: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
证明:
(2)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最近1个月财务报表。
(3)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据实提供声明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略)的著作权证书((略)相关内容
(略)名称:(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15时00分
(略)(云南(略)世纪公馆
6栋03-04(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略)
6栋03-04(略))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略)
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略)
(略)卫生院的委托,(略)卫生院厨房设
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ZYZB-2024BS-17。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预算:¥145050.00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涉及采购清单内的设备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工具)、装卸配送、安装、
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6、标包划分: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包,磋商申请人须对标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货物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交付采购人:(略)
正常使用。
9、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内所有设备免费维护期为验收通过后不低于1年。
10、服务地点:(略)
11、付款方式:(略)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法定要求: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
证明:
(2)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最近1个月财务报表。
(3)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据实提供声明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磋商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
注磋商申请人若有免税情况,请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未发生税收的请提供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零申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提供磋商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略)
目名称:(略)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澄清、成交公告在“(略)
((略))”发布,请各磋商申请人注意查询。((略)对其他
(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人:(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业务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电话:(略)(业务电话)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人:(略)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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