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
(略)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相关工作的函》(医保办函〔2023〕)104号)要求,促进“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挂网价格仍高于“挂网监测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请于4月15
(略)价格调整至“挂网监测价”或以下(
(略)“通知公告”栏查阅)。同时,我中心将同步开展电话约谈提醒督促工作,请各生产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期调整。
二、对经电话约谈提醒后截止4月15日仍未按要求将价格调整至“挂网监测价”或以下的药品,在确保不影响临床用药前提下,
(略)交易资格。
联系电话: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略)
(略)技术支持:
(略)
医药招标采购科:
(略)
(略)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沈燕 |
电话:18133615055 |
微信:18133615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