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老年低保对象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民便函〔2024〕233号)要求,
(略)民政局拟
(略)中老年低保对象开展健康体检。我局现采取公开询价方式:
(略)
一、业主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服务内容
(略)城乡低保家庭中55-64周岁中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心电图检测、血脂和腹部彩超检查等项目。
四、项目体检人数
以体检项目开始当月城乡低保台账为基数,
(略)城乡低保家庭中55-64周岁中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5%;在册人数约406人,体检人数约为305人;以最后实际体检人数给予确认并结算。体检费用金额不高于240元/人。
五、项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服务方须在5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
六、资质条件
(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略)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资质、专业技术和专业执行团队;
(三)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依法纳税,社会信誉以及运作状况良好;
(五)具有流动体检设备、流动送检资质和经验,且具备前往各镇(街)实地开展体检工作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文件要求及提交方式:
(略)
(一)报价单位:
(略)
1、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略)
2、单位:
(略)
3、体检项目及报价(体检项目请分别按分项及总项,分项之和应等于总项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4、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
(略)
(三)采取综合比选方式:
(略)
八、报名时间、地点:
(略)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方式:
(略)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9: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共计7日,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四)联系人:
(略)
(五)报名地点:
(略)
九、
(略)民政局对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略)(略)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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