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背景
针对部分信贷业务本息回收情况不佳,拟由廊坊银行作为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略)及律师事务所专业机构对相关业务主体的真实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对以资抵债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抵债资产类型为股权、房屋及土地。
二、征集内容
征集入围会计师事务所、
(略)、律师事务所。
三、项目地点:
(略)
(略)(略)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
1.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且在廊坊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行政事业单位:
(略)
2.现有业务与审计对象不重复。
3.可签订保密协议。
4.近三年参与过
(略)金融机构或大型国有企业委托的财务审计或者专项审计、专项检查项目。
(二)
(略):
1.具有资产评估AAA资质(含)及以上的或者具有房地产评估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土地评估资信等级五星。
2.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5人,土地评估师不少于5人,具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证明。
3.在我行准入清单中,与我行有过业务合作关系的优先。
4.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5.近5年与
(略)三家以上金融机构有合作,并且参与国有企业委托的大型项目。
(三)律师事务所:
1.常驻律师人数不低于25人且具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证明。
2.为我行法律顾问单位:
(略)
3.在廊坊具备办公地点:
(略)
4.人行或金融监管局法律顾问单位:
(略)
5.近3年成为三家以上金融机构律师库成员,且为政府机构提供过诉讼知识和商务解决方案。
六、有意向的报名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17:00止(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向招标人:
(略)
七、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廊坊银行外包商尽职调查报告》中所列内容,提交完整资料的扫描件,如供应商未按时提交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真实、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不满足资质要求等情况的,我方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八、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065000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附件:《廊坊银行外包商尽职调查报告》
廊坊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_
(略)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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