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了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已为战友们整理到位内容如下↓↓↓图片一、关于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一)申报享受纳
(略)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
(略))附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样表)》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长按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1.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样表).docx2.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样表).docx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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