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7#8#学生公寓消防设施整改工程设计服务澄清、修改通知(
(略):编号:GN
(略))各潜在响应人:现就磋商文件有关内容作澄清如下:对磋商文件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作出更改,更改后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以更改后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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