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药、医保失信惩戒若干规定》立法研究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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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发文机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2
(略):无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时效性: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药、医保失信惩戒若干规
定》立法研究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药、医保失信惩戒若干规定》立法研究项目开展询价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机构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性质:本项目为立法预研性项目,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
(三)服务地点:
(略)
(四)项目需求:
1.项目建设目标。一是研究论证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药、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需求,为后续海南三医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提供理论支撑;二是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医信用体系的配套措施,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药、医保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草案)》。
2.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完善的立法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三部门人员和资源建立立法工作小组,结合国家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领域信用管理的有关要求,形成调研报告、规定送审稿、起草说明、起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汇编等报送材料,结合立法工作进程配合三部门筹备实施并完成各项立法申报、答辩、审议等阶段的工作,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法律服务咨询事宜。
二、报价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正常运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
(略)
(二)在海南有固定场所、人员。团队成员要拥有与咨询、研究等工作相关的资质证书,并参与全过程的课题调研和写作;
(三)依据项目需求书制定报价方案;
(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报价方式:
(略)
(一)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
(略)
(二)书面报价方案;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
(略)
不按公示提供资料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时间地点:
(略)
2024年4月9日08:00-2024年4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料递交
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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