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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吾音克村37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所属地区:新疆 - 塔城 发布日期:2024-03-04
所属地区:新疆 - 塔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3/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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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略)(略)吾音克村37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略):11浏览次
(略)域:新疆维吾尔(略)(略)吾音克村委会
面积:370亩(机动地370亩)
流转年限:2年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底价:430元/亩/年
支付方式:(略)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0万元
灌溉方式:(略)
井数量:0个
详细地址:(略)
报名截止日期:(略)
报名保证金:10万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方式:(略)
竞价时间:(略):03
竞价地点:(略)
其它说明:一、流转土地使用要求:1、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农户。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3、村队不保证供水,承包方自行解决,水资源费,电费,井的接电、变压器审验费、电表整改费等所有开支均由承包方自理,村队不予承担。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自然灾害,由承包方自行承担。5、水资源费按当年水利局集体地水资源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6、在承包期内,管道、沟渠等安全防范由承包方负责,包括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耕地配套设施(包括集体井)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需承包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合同到期后需完好交由甲方。7、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略)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8、本次发包的370亩集体地2024年必须30%种植小麦,70%种植玉米,2024年4月25日前承包方如未按要求完成小麦种植,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2025年承包方必须按当年政府下发的粮食任务完成种植。9、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10、承包费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第一年承包费,2025年承包费于2024年11月1日前付清。最终中标者如放弃承包资格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承包费,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该土地重新发包。二、报名条件: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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