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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2025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服务采购(第二标)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4-23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功能及要求:1.1项目名称:(略)
1.2预算:82.32万元/年;164.64万元/2年。
1.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4检测范围:四方坪、(略)、洪山、月湖、浏阳(略)域;预估批次为1029批次。
1.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相关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湘市监食〔2023〕15号)湖(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略)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三、技术规格:1、检测场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略)
2、检测产商品的主要类别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33大类(依(略)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确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实施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食品抽样、样品采集及封存运输、抽样单填写及样品信息汇总报送、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报告及检验结果信息寄送、检验结果汇总分析等,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抽样、检验数据及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抽样检验: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略)
3.按时检测:按照采购人:(略)
4.结果运用:投标人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略)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略)
6.样品保存:投标人应妥善保存样品,农产品样品应按适宜的温度和储存环境进行保存,预包装食品应按照产品明示标准进行保存,抽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交接,以保证样品符合检测需求。
二、服务资源配备(含工作进度):
1、承检机构成立本项目检测服务项目组,项目组核心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食品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检测技术负责人等,人数不得少于5人。所有人员均应该具备能从事检测工作的资质,如对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采样员证、检验员证。当项目组核心人员有变动计划时,需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略)
2、承检机构配备含有车载冷藏装置的专用抽样车辆数量不得少于3辆。
3、承检机构应具备样品保存冷库及相关设施,面积不小于400立方米,便于样品保存及复检需要。
4、承检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映,采购人:(略)
六、验收标准: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略)
2.组织方式:(略)
3.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略)
5.验收程序:(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略)
6.验收内容:(1)包含食品抽样、样品采集及封存运输、抽样单填写及样品信息汇总报送、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报告及检验结果信息寄送、检验结果汇总分析等;(2)区域生产、流通、经营等单位:(略)
7.验收标准:(1)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23年(略)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完成抽样检测的批次结果资料进行验收。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1)根据检验检测数量及检测项目据实结算,结合考核结果(结算金额-考核扣罚金额=实际支付结算金额),凭检测报告原件及有效发票按季度支付。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2)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略)
9.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略)
10.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略)
1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略)
(3)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支付说明
1.实施地点:(略)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略)
(3)结算按照湘发改价费〔2017〕20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60%,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
(4)结算说明:采购人:(略)
二、保密要求:
1、未经采购人:(略)
2、中标人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造成影响重大的事件等事件,遵守采购人:(略)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承检机构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略)
2、如采购方要求,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检验检测的任何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抽样台账、数据修复记录等)。
四、服务保障及响应
1、承检机构必须有专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及应急保障工作,提供人员名单和检测人员资质,联系方式:(略)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须承担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检测设备设施购置、维修和计量检定、检测试剂、检测耗材、样品购买、交通工具配备等费用,以及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设备的维护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略)
★3、投标人可以选择(略)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一标、二标、三标中的任一项目或多个项目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多个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由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任选其中一个项目为中标项目,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二个项目,以此类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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