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略)引进药品采购项目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选用中选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我院药品是通过《
(略)》
(略)上采购,请本次我院新引进药品的厂家确定一家在《
(略)》有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为我院配送药品。
一、递交期限:请以下我院药品供应目录品种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商(目录见附件1)于2024年4月30日17:00
(略)采购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
(略)
公示期: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
生产厂家及配送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配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医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提供材料经核查存在伪造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材料包括配送企业资质、配送授权书、业务办理委托书(法人除外)、廉洁销售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二、要求:
(一)生产企业原则上选择具有相应药品储存及配送服务经营资质的企业,在《
(略)》
(略)上采购。
(二)确定的配送企业必须达到响应时限不超过1小时,配送时限不超过72小时,应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的能力要求。
(三)外资及港澳
(略)独资及参资企业暂不受理。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
(略)
点击下载: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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