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自然预划〔2024〕第1号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和《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73号)的要求,现将划拨用地申请公示如下:
一、用地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用地位于龙岗镇一村,拟用地面积1.7875公顷。
四、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算。如相关单位:
(略)
特此公示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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