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none;">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根据《福
(略)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92号)和《福建省
(略)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文件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决定对2024年2月份申请并通过专家论证的过评药品、新增给药途径药品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询价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询价范围:新增补目录的资审通过申报产品(详见附件),属于新增
(略)。
三、申报方式:
(略)
四、挂网规则:申报产品包装价不高于本企业同通用名、
(略)监测价的,
(略)资格。
附件:新增目录的资审通过申报产品名单(2024年第三批)
(略)
2024年5月16日
来源:-->附件下载附件新增目录的资审通过申报产品名单(2024年第三批).pdf附件新增目录的资审通过申报产品名单(2024年第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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