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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路街道2024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街道2024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JSWN(略)FW)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略)街道2024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略)街道2024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街道2024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的媒介:(略)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略)
联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160号B幢1001室
联人:张静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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