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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琴湖一路50号4-1号楼店面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4-11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产权人:(略)工会委员会。
二、标的物情况:
1.标的:(略)店面(90㎡)。
2.租赁底价(含税):110元/月/㎡,首年年租金底价:(略),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份结算。
3.租赁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装修免租期1个月。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首年月租金。
三、用途:商业、办公。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饭馆、废品回收、娱乐场所等脏污、噪音、扰民严重的行业。
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若中标单位:(略)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00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国货支行
五、承租竞价人资格: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略)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现处于已清空待租。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建筑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户中标享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略)上住户排水管(雨水管经过店面部分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及店面屋顶部份渗漏。
9.承租方须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七、招租及竞标方式:(略)
八、公告期限: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承租竞价书密封盖章送达地点:(略)
九、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工会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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