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发布时间:
(略)信息来源:
(略)
经
(略)人民政府批准,
(略)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
(略)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略)
地块
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出让年限(年)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计容建筑面积(㎡)
2023P14
(略)以南、
(略)以东
149828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1.0<容积率<3.0
<24
>30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449485
89900
17980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2023P16
(略)以东、
(略)以南
63760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
1.0<容积率<2.5
<28
>30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159400
30600
6120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2023P17
靖圆大道以西、
(略)以北
28262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
1.0<容积率<2.6
<34
>30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73482
10200
2040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备注:
1.宗地2023P14的居住建筑高度<80m,商业建筑高度<100m;该宗地块内古树名木应就地保留(详见控规图和规划条件);该宗地配建的生
(略)可销售;该宗地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宗地2023P16的居住建筑高度<80m,商业及交通枢纽建筑高度<100m;该宗地配建的生
(略)可销售;该宗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可结合商业用地开发,建设以公交运营、车辆停放、乘客聚散为核心功能的公交枢纽。交通枢纽及配套业务用房无偿配建并移
(略)交通运输局(具体移交内容详见《
(略)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
(略)交通枢纽项目相关技术指标的意见反馈》);该宗地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3.宗地2023P17的居住建筑<80m,商业、商务办公或综合建筑<100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该宗地与相邻北侧2022P20地块的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与商务、商业混合用地,若两个地块为同一建设单位:
(略)
4.宗地2023P14、2023P16配建的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
5.以上宗地配建
(略)食堂(含产权)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
6.以上宗地均设定保留价。
7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8.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
(略)区2024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
(略)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
(略)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略)招商信息科(龙文交警北侧)获取:
(略)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略)(
(略))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4月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
(略)(
(略))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2023P14的
(略):中学为高新三中,
(略)小学;宗地2023P16的
(略):中学为高新六中,
(略)小学;宗地2023P17的
(略):中学为高新二中,小学为武林小学。因
(略)所有学校规划布局未全部完成,
(略)今后随建设规划开发视情况调整。
(二)本次出让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
(略)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四)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
(略)
(五)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略)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略)漳州芗江支行、
(略)漳州
(略)支行
(略):
(略)(略)
(略)(略)
(略)7
(略)036717
(略)(略)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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