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谈判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成交人
成交价(元)(含税)
成交价(元)(不含税)
税率
(略)暨茶马司精品文化旅游小镇二期十里梅香茶源小镇项目(一标段)
(略)
382,448.68
338,450.16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
(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略)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受理异议或意见电话:
(略)
受理异议或意见邮箱:
(略)
采购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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