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第七批集中采购(安全类取证复证培训服务)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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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AHZB2024-NG-058(CJ-2024-07))
(略)2024年第七批集中采购(安全类取证复证培训服务)询比采购(
(略):AHZB2024-NG-058(CJ-2024-07))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的规定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2024年05月21日-2024年05月22日17:00止。
(略)
标段名称:
(略)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真实性承诺)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综合排序)
2
安全类取证复证培训服务
第一
内蒙古工业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
1800.0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略)
1920.0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
(略)
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略)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
(略)
被异议人的名称:
(略)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略)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2.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4.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
(略)
2024年05月21日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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