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项目地址:
(略)
3、项目规模:荒山体四至以三角塘、长胜、下湾塘山界为准点
4、承包底价:
(略)/年
5、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6、承包要求:承包者保证管理好承包的荒山体,山体内的树木、矿石等,承包者无权采伐,招标人:
(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
(略)
1、获取:
(略)
2、竞标人1)如为自然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购买竞标文件,2)如为法人单位:
(略)
3、竞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现金形式,开标时提交)。
2、递交方式:
(略)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不足部分,需在签订合同时予以补齐。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七、中标方式:
(略)
八、承包款的支付办法
承租期限为10年,分十期付款。
承租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二期至第十期分别于每年年初前支付,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及支付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上发布。
十一、其他
1、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
2、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
(略)
3、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4、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
(略)伍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办公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办公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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