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各口岸场所服务性企业及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企业:
为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
(略))精神,现启动征集2024年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外贸发展相关项目。
1.2024年一季度进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贴项目;
2.2024年第一批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及保单融资贴息项目;
3.2023年进口贴息项目;
4.2024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项目;
5.2023年促进服务贸易结构优化项目;
6.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企业严格按照商务厅印发的2024年度《外经贸政策
汇编》中的项目申报指南执行。请认真研究申报对象、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5月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提交材料
各申报单位:
(略)
五、编印要求
(一)排版要求。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行间距28磅。用A4纸正反面印刷,原则上资料全部进行胶印。
(二)装订要求。资金申请报告封皮一律白底黑字,封皮加盖单位:
(略)
六、其它要求
(一)各企业严禁利用虚假项目和未实施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对提供虚假项目材料、凭证的企业,一经查出,将停止对该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编印资料排版和装订的要求,规范整理提供项目资料,资料不合规的拒绝签收。
(三)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略)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
(略)商务局。
联系人:
(略)
大
(略)商务主管部门:罗思缦
(略)
(略)商务主管部门:李伟
(略)
(略)商务主管部门:张浩然
(略)
石
(略)商务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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