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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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0.6897%股权公开转让
(略)SC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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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单位:
(略)
内部决策情况2024年5月10日,
(略)公开转让其持有的0.6897%股权;2024年3月29日,
(略)0.6897%股权。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5月24日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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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25X8MJ2M
注册资本1220.32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圣
住
(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略)芯片设计及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
(略)销售;
(略)芯片及产品销售;
(略)设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
(略)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其他标的企业成立于2021年5月6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亿咖通(湖北)
(略)62.2709%,认缴人民币759.904万元,实缴人民币759.904万元上海光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7783%,认缴人民币400万元,实缴人民币200万元贾琨4.2612%,认缴人民币52万元,
(略)0.6897%,认缴人民币8.416万元,实缴人民币8.416万元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1248.31
负债总额(万元)4950.68
净资产(万元)-3702.3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1.32
利润总额(万元)-312.43
净利润(万元)-312.43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1600.08
负债总额(万元)4893.41
净资产(万元)-3293.3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93.40
利润总额(万元)-1893.07
净利润(万元)-1893.07
基准日审计数据(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1600.08
负债总额(万元)4893.41
净资产(万元)-3293.3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93.40
利润总额(万元)-1893.07
净利润(万元)-1893.07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亚泰兴华(北京)
(略)
(略)京亚泰兴华评报字[2024]第YT01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
(略)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资产总额:净资产:34000.00(采用收益法评估)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34.498
特别事项说明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无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无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无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无
(略)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亿咖通(湖北)
(略)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无
(略)国有股性质变化无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特别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参考价格人民币240.328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
(略)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40.3288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1、
(略)股东会决议2、
(略)股东决定3、
(略)股权的请示(相金控[2024]23号)4、
(略)股权的批复(相国资产[2024]26号)5、
(略)2023年审计报告(鹏盛(沪)审字[2024]00009号)6、
(略)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京亚泰兴华评报字[2024]第YT014号)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8、国有股权转让方案9、
(略)营业执照10、
(略)章程11、
(略)基本情况表12、
(略)工商信息查询表13、
(略)近期财务报表14、
(略)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16、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略)监管账户。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
(略)
联系方式:
(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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