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诚信纳税,帮助广大诚信纳税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
(略))文件精神,经各主管部门核定了2023年符合“税融通”业务条件的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
(略)财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
(略)
附件:寿县2023年符合“税融通”业务条件企业公示表.xlsx
寿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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