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核准
(略)春晖学校举办者变更事项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举办者主动提出、财务清算、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后,
(略)。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
(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略)
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略)
(略)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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